实践层面: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近年来,为落实党中央以及市委有关加强合规建设的重要精神,深圳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提出将深圳打造成为“合规示范区”的目标,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持续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成立深圳市鹏城法律合规研究院、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等一批合规研究智库,搭建政府与企业合规建设交流平台;在全国率先上线“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帮助民营企业评估和防范法律合规风险;组织编写《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中国企业出口合规指南》等系列合规指导丛书,指导企业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合规管理试点,选择前海合作区作为合规建设示范点,开展企业合规先行先试;加强合规宣传与培训,联合深圳市商务局加强对重点出口企业的合规培训,打造全国首个“合规”主题电视节目《案说合规》,面向社会推广和根植合规文化;积极推进合规人才培养,开展深圳涉外律师领军(后备)人才境外培训,支持深圳大学招收全国第一批合规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
2020 年 3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选取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和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试点。其中,宝安区检察院探索刑事合规与减免行政处罚、不捕不诉判处缓刑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行政处罚 + 刑事合规”双重激励机制,在全国首创独立监控人第三方合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外脑”优势解决企业合规建设难的问题,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赋能,让企业“站起来”“走出去”“发展得好”;联合区工信局等单位推动行业治理,建立“行业自治 + 行业合规”双重服务模式,打造符合深圳空港新城、智创高地特征的重点物流企业联合会等行业自治组织;推动成立深圳市首家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集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的优势资源,举全区之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摘自:刘猛《深圳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先行示范:意义、探索与展望》,载《中国司法》2021年第7期
近年来,为落实党中央以及市委有关加强合规建设的重要精神,深圳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提出将深圳打造成为“合规示范区”的目标,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持续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成立深圳市鹏城法律合规研究院、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等一批合规研究智库,搭建政府与企业合规建设交流平台;在全国率先上线“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帮助民营企业评估和防范法律合规风险;组织编写《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中国企业出口合规指南》等系列合规指导丛书,指导企业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合规管理试点,选择前海合作区作为合规建设示范点,开展企业合规先行先试;加强合规宣传与培训,联合深圳市商务局加强对重点出口企业的合规培训,打造全国首个“合规”主题电视节目《案说合规》,面向社会推广和根植合规文化;积极推进合规人才培养,开展深圳涉外律师领军(后备)人才境外培训,支持深圳大学招收全国第一批合规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
2020 年 3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选取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和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试点。其中,宝安区检察院探索刑事合规与减免行政处罚、不捕不诉判处缓刑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行政处罚 + 刑事合规”双重激励机制,在全国首创独立监控人第三方合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外脑”优势解决企业合规建设难的问题,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赋能,让企业“站起来”“走出去”“发展得好”;联合区工信局等单位推动行业治理,建立“行业自治 + 行业合规”双重服务模式,打造符合深圳空港新城、智创高地特征的重点物流企业联合会等行业自治组织;推动成立深圳市首家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集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的优势资源,举全区之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摘自:刘猛《深圳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先行示范:意义、探索与展望》,载《中国司法》202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