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不起诉案例【开检刑不诉〔2021〕52号】
经审查查明:2021年9月4日21时许,被不起诉人莫某某在开平市**路一宵夜档吃饭时饮酒。次日0时35分许,被不起诉人莫某某驾驶粤JB****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开平市**街道**路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被不起诉人莫某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92.58mg/100ml。
不起诉分析:被不起诉人莫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被不起诉人莫某某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参与公益服务表现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莫某某不起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不起诉案例【开检刑不诉〔2021〕52号】
经审查查明:2021年9月4日21时许,被不起诉人莫某某在开平市**路一宵夜档吃饭时饮酒。次日0时35分许,被不起诉人莫某某驾驶粤JB****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开平市**街道**路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被不起诉人莫某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92.58mg/100ml。
不起诉分析:被不起诉人莫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被不起诉人莫某某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参与公益服务表现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莫某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