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罪“首案”,争分夺秒为不捕
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是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罪名,本案可能是此类案件的“首例”。对于没有以往案例可循的案件,对法律的理解、适用将会是辩点要点之一。
我们在接受当事人家属之委托后,立即前往羁押场所会见,为其解析罪名,并向其了解、梳理并分析案情,当事人予我们以极大的信任。
2021年6月18日(周五)是公安机关将案件报给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最后期限,为避免错过审查批捕的七天期限,我们在6月18日到来之前及当天多次联系检察院查询是否有此案件,但均未有结果。
到了6月21日,我们继续联系检察院,得知案件是在6月18日下午移送检察院的,也就是说,6月25日那天会有是否批准逮捕的结果。因此,我们只剩下短短五天的时间了。
我们立即向检察院递交不予批捕辩护意见,并通过电话多次与检察官进行了沟通,表达了当事人符合可以不予批准逮捕的条件。为争取更大的不批捕机会,我们从当事人家属处获取由当事人经营的公司的营业状况等信息,并整理成册,再加上不予批捕的补充辩护意见,在6月24日下午一并交到检察机关。
6月25日上午,审查批捕的最后一天,我们继续联系检察官,告知我们的辩护意见以及递交材料的主要内容,希望其可以予以考虑。
到了下午,当我们还沉浸在紧张的氛围里面时,当事人家属的一条信息将该气氛打破——“我刚接到派出所电话通知,去取保接人,谢谢各位的努力”。最终,检察机关考虑并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当事人决定不予批捕,并于当天变更了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我们的努力最终换来了家属的欣慰,这就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动力。
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是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罪名,本案可能是此类案件的“首例”。对于没有以往案例可循的案件,对法律的理解、适用将会是辩点要点之一。
我们在接受当事人家属之委托后,立即前往羁押场所会见,为其解析罪名,并向其了解、梳理并分析案情,当事人予我们以极大的信任。
2021年6月18日(周五)是公安机关将案件报给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最后期限,为避免错过审查批捕的七天期限,我们在6月18日到来之前及当天多次联系检察院查询是否有此案件,但均未有结果。
到了6月21日,我们继续联系检察院,得知案件是在6月18日下午移送检察院的,也就是说,6月25日那天会有是否批准逮捕的结果。因此,我们只剩下短短五天的时间了。
我们立即向检察院递交不予批捕辩护意见,并通过电话多次与检察官进行了沟通,表达了当事人符合可以不予批准逮捕的条件。为争取更大的不批捕机会,我们从当事人家属处获取由当事人经营的公司的营业状况等信息,并整理成册,再加上不予批捕的补充辩护意见,在6月24日下午一并交到检察机关。
6月25日上午,审查批捕的最后一天,我们继续联系检察官,告知我们的辩护意见以及递交材料的主要内容,希望其可以予以考虑。
到了下午,当我们还沉浸在紧张的氛围里面时,当事人家属的一条信息将该气氛打破——“我刚接到派出所电话通知,去取保接人,谢谢各位的努力”。最终,检察机关考虑并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当事人决定不予批捕,并于当天变更了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我们的努力最终换来了家属的欣慰,这就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