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定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相同
(一)主体要件相同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均构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该两罪的行为人内外勾结,提供帮助,亦可成为共犯。
(二)客观要件相似
两罪的行为表现均可能是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经商办企业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
三、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区分
(一)侵犯客体不同
贷款诈骗罪不但侵害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且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犯罪对象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只限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一般意义上的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包括所有公私财产,范围更为广泛。
(三)客观行为方面的表现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人在使用欺骗手段时,经常会编造一些按照通常的经验和法律规定能够取得贷款的有关生产或者经营方面的事由,如刑法第193条规定的五种情形;而刑法第226条规定的诈骗罪,对于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四)主观目的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诈骗罪的主观目的则是非法占有法律加以特殊保护的公私财产(如集资款、贷款、保险费等等)以外的其他财产。
(五)刑罚处罚的区别
贷款诈骗罪在处罚上注重从经济上打击犯罪,因而在每一个自由刑的量刑幅度内,都规定有比较严厉的罚金刑,这一点也不同于一般诈骗罪的立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相同
(一)主体要件相同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均构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该两罪的行为人内外勾结,提供帮助,亦可成为共犯。
(二)客观要件相似
两罪的行为表现均可能是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经商办企业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
三、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区分
(一)侵犯客体不同
贷款诈骗罪不但侵害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且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犯罪对象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只限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一般意义上的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包括所有公私财产,范围更为广泛。
(三)客观行为方面的表现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人在使用欺骗手段时,经常会编造一些按照通常的经验和法律规定能够取得贷款的有关生产或者经营方面的事由,如刑法第193条规定的五种情形;而刑法第226条规定的诈骗罪,对于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四)主观目的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诈骗罪的主观目的则是非法占有法律加以特殊保护的公私财产(如集资款、贷款、保险费等等)以外的其他财产。
(五)刑罚处罚的区别
贷款诈骗罪在处罚上注重从经济上打击犯罪,因而在每一个自由刑的量刑幅度内,都规定有比较严厉的罚金刑,这一点也不同于一般诈骗罪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