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锅贷是对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人成为背锅人,并将背锅人包装成合格的借款人,以欺骗 或合谋的手段让出资人将钱借给背锅人,并非法占有借款本金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背锅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诈骗行为人以公司运营的模式招揽背锅人,诓骗其与出资方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协议,并将借款非法占有;二是诈骗行为人物设出资人,但对外称其行为为以居间服务,掩盖其关联关系;三是出资方握有背锅人的房产抵押权,没有风险,为获取高额利息见房就贷;四是最终案发后,出资人通过民事诉讼向背锅人讨债,资方全身而退,还能挣到高额利息和罚息。由于以上特征极具欺骗性,诈骗犯很容易招揽背锅人,更容易搞定出资方,事情败露之后,又很容易掩盖其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逃避重罪处罚,欺骗公检法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上引导,其结果是诈骗犯被从轻量刑,而背锅人则卖房还钱,无家可归,资方挣得盆满钵满,给社会留下一大堆处理背锅人的民生难题。
典型案例
在北京中院审结的王某案的判决结果认定背锅人是被害人。但在此案相关联的两个民事案——曾某明案和李某文案的判决结果则是银行承担损失。在民事判决中,法庭引用并采信了刑事判决书中刑事法庭认定的事实—王某采用虚假资产证明,欺骗曾某替他向银行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李某虽在空白的委托支付申请书上签了字,但其收款方不是李某文提供的,而是银行工作人员填上了骗子提供的收款账号。民事判决使背锅人解脱了桎梏,免除了债务,保住了房产,而资方失去了钱。显然民事和刑事的判决相互矛盾。这说明,该民事判决恰恰反证了资方才是刑事案的被害人,房主作为背锅人不是被害人 , 刑事判决遗漏了贷款诈骗罪。
在吴某案中,刑事判决依据出资人是吴某找来的,认定了非金融机构的资方是被害人,借钱的背锅人不是被害人,但没有提及作为金融机构的资方在案件中的法律身份。于是,其相应的民事判决就出现了两个结果:从非金融机构借钱的背锅人无责;从金融机构借钱的背锅人还钱。这个判决,一方面给出了认定资方是被害人的判决先例,另一方面又遗漏了作为资方的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
目前公检法对背锅贷案的认识还不足,把“诈骗犯 + 背锅人 + 资方”分割成了两个法律关系“诈骗犯 + 背锅人”、“背锅人 + 资方”。如果坚持这样的认识,未遂背锅人就将成为真正的背锅人。绝不能忽略一个事实,资方是诈骗行为人找来,贷前背锅人不认识资方,也没有接触过资方,所有贷款事宜都是诈骗行为人与资方背着背锅人商定好的。诈骗行为人不仅骗了背锅人,也骗了资方,甚至与金融机构的员工一起骗了资方,实施了两头骗。背锅人是未遂被害人,能否成为既遂被害人完全取决于法院的刑事判决结果,在处理类似案件中,也要避免被犯罪嫌疑人蒙骗。
背锅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诈骗行为人以公司运营的模式招揽背锅人,诓骗其与出资方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协议,并将借款非法占有;二是诈骗行为人物设出资人,但对外称其行为为以居间服务,掩盖其关联关系;三是出资方握有背锅人的房产抵押权,没有风险,为获取高额利息见房就贷;四是最终案发后,出资人通过民事诉讼向背锅人讨债,资方全身而退,还能挣到高额利息和罚息。由于以上特征极具欺骗性,诈骗犯很容易招揽背锅人,更容易搞定出资方,事情败露之后,又很容易掩盖其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逃避重罪处罚,欺骗公检法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上引导,其结果是诈骗犯被从轻量刑,而背锅人则卖房还钱,无家可归,资方挣得盆满钵满,给社会留下一大堆处理背锅人的民生难题。
典型案例
在北京中院审结的王某案的判决结果认定背锅人是被害人。但在此案相关联的两个民事案——曾某明案和李某文案的判决结果则是银行承担损失。在民事判决中,法庭引用并采信了刑事判决书中刑事法庭认定的事实—王某采用虚假资产证明,欺骗曾某替他向银行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李某虽在空白的委托支付申请书上签了字,但其收款方不是李某文提供的,而是银行工作人员填上了骗子提供的收款账号。民事判决使背锅人解脱了桎梏,免除了债务,保住了房产,而资方失去了钱。显然民事和刑事的判决相互矛盾。这说明,该民事判决恰恰反证了资方才是刑事案的被害人,房主作为背锅人不是被害人 , 刑事判决遗漏了贷款诈骗罪。
在吴某案中,刑事判决依据出资人是吴某找来的,认定了非金融机构的资方是被害人,借钱的背锅人不是被害人,但没有提及作为金融机构的资方在案件中的法律身份。于是,其相应的民事判决就出现了两个结果:从非金融机构借钱的背锅人无责;从金融机构借钱的背锅人还钱。这个判决,一方面给出了认定资方是被害人的判决先例,另一方面又遗漏了作为资方的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
目前公检法对背锅贷案的认识还不足,把“诈骗犯 + 背锅人 + 资方”分割成了两个法律关系“诈骗犯 + 背锅人”、“背锅人 + 资方”。如果坚持这样的认识,未遂背锅人就将成为真正的背锅人。绝不能忽略一个事实,资方是诈骗行为人找来,贷前背锅人不认识资方,也没有接触过资方,所有贷款事宜都是诈骗行为人与资方背着背锅人商定好的。诈骗行为人不仅骗了背锅人,也骗了资方,甚至与金融机构的员工一起骗了资方,实施了两头骗。背锅人是未遂被害人,能否成为既遂被害人完全取决于法院的刑事判决结果,在处理类似案件中,也要避免被犯罪嫌疑人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