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骗类型的刑民交叉案件,属于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案件。其中,合同诈骗罪与其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是学者探讨的热点话题,托盘贸易类案件是划分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的典型。
托盘贸易是指托盘方与买卖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托盘方利用时间差为买卖方提供融资的一种贸易模式。贸易行为通常涉及三方主体,即买方—用资方、托盘方—提供资金方与卖方。由于买方缺乏资金,会委托托盘方提供融资,托盘方代理买方购买指定商品后,卖方按照托盘方的要求交付货物。
司法实践大量案例表明:存在部分企业之间利用贸易为由,从事披着贸易外衣的融资活动,实际上并不存在真实的贸易行为,即实施所谓的“假贸易,真融资”行为。有学者认为,托盘融资行为导致的纠纷,通过民事途径就能解决。可现实中,用资方一旦不能返还资金,被害人担心被骗,就会以此为由寻求最严厉的制裁手段—刑法。大量的刑事判决也表明,此类行为的确可以成立合同诈骗罪。
经典案例
被告人王某系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实际经营者,主要从事烟酒销售业务。2018年,王某与B公司开展托盘贸易,缓解资金压力。交易模式为:王某与B公司签订代理采购合同,委托B公司向指定商家购买货物,A公司向B公司支付价款及其垫资利息。合同签订后,B公司与王某指定的C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后来经有关机关查证,C公司在收款后,并未实际交付货物,而是由王某直接出具了签收单、结算单等材料,制造出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假象,C公司也将收取的500万元倒转给王某。2018年9月,王某将500万元和50万元利息归还给B公司。其后两年内,王某、王某下属多次与B公司开展托盘贸易,由于王某未及时还款,B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截止至2020年,王某共欠B公司300余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争议焦点:在法律评价层面,由于刑法、民法对欺骗行为都有明确规定,司法人员在刑民规范之间如何选择也就成了重中之重。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二者在责任承担层面,可以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是否成立来判定是否涉嫌“合同诈骗”。基于秩序统一性立场,判定实务中易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托盘贸易行为,分析其中的 “违法”行为究竟是合同欺诈,还是合同诈骗。最后,如果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则要就“涉诈骗合同”的效力命题展开论述。
司法实践:判定托盘融资中的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前提性问题是厘清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如果是合同某个要素(主体、担保、数量等)的欺骗,且行为人履行了部分合同,则属于合同欺诈;如果是整体事实的欺骗,行为人根本没有履约的意思与能力,则属于合同诈骗罪。
托盘贸易是指托盘方与买卖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托盘方利用时间差为买卖方提供融资的一种贸易模式。贸易行为通常涉及三方主体,即买方—用资方、托盘方—提供资金方与卖方。由于买方缺乏资金,会委托托盘方提供融资,托盘方代理买方购买指定商品后,卖方按照托盘方的要求交付货物。
司法实践大量案例表明:存在部分企业之间利用贸易为由,从事披着贸易外衣的融资活动,实际上并不存在真实的贸易行为,即实施所谓的“假贸易,真融资”行为。有学者认为,托盘融资行为导致的纠纷,通过民事途径就能解决。可现实中,用资方一旦不能返还资金,被害人担心被骗,就会以此为由寻求最严厉的制裁手段—刑法。大量的刑事判决也表明,此类行为的确可以成立合同诈骗罪。
经典案例
被告人王某系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实际经营者,主要从事烟酒销售业务。2018年,王某与B公司开展托盘贸易,缓解资金压力。交易模式为:王某与B公司签订代理采购合同,委托B公司向指定商家购买货物,A公司向B公司支付价款及其垫资利息。合同签订后,B公司与王某指定的C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后来经有关机关查证,C公司在收款后,并未实际交付货物,而是由王某直接出具了签收单、结算单等材料,制造出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假象,C公司也将收取的500万元倒转给王某。2018年9月,王某将500万元和50万元利息归还给B公司。其后两年内,王某、王某下属多次与B公司开展托盘贸易,由于王某未及时还款,B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截止至2020年,王某共欠B公司300余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争议焦点:在法律评价层面,由于刑法、民法对欺骗行为都有明确规定,司法人员在刑民规范之间如何选择也就成了重中之重。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二者在责任承担层面,可以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是否成立来判定是否涉嫌“合同诈骗”。基于秩序统一性立场,判定实务中易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托盘贸易行为,分析其中的 “违法”行为究竟是合同欺诈,还是合同诈骗。最后,如果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则要就“涉诈骗合同”的效力命题展开论述。
司法实践:判定托盘融资中的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前提性问题是厘清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如果是合同某个要素(主体、担保、数量等)的欺骗,且行为人履行了部分合同,则属于合同欺诈;如果是整体事实的欺骗,行为人根本没有履约的意思与能力,则属于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