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社会对涉案企业治理认识的不断提升,许多国家在刑事立法中引入合规概念,企业合规也由原来企业自我管控民事、行政法律风险的传统意境,向刑事合规领域扩展。
刑事合规在内涵、属性等重要方面显著区别于企业合规,刑事合规属于企业合规的发展形态和升级版本。国际范围内的刑事合规不但呈现出产生发展、全球拓展的显著态势,而且这一发展进程还伴随着合规制度体系及涉企刑事法律的创新性发展及规模性调适。
刑事合规不起诉就是指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涉嫌单位犯罪的企业,督促其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完成专项合规计划,若企业能在设置的合理考察期限内完成并符合合规承诺时,检察机关就会依法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制度。
基本案情
2013年以来,四川省新泰市J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等6家建筑企业,迫于张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影响力,被要挟参与该涉黑组织骨干成员王某某(新城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组织的串通投标。王某某暗箱操作统一制作标书、统一控制报价,导致新泰市涉及管道节能改造、道路维修、楼房建设等全市13个建设工程项目被新城建筑工程公司中标。由张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带出的5起串通投标案件,涉及该市1家民营企业、2家国有企业、3家集体企业,均为当地建筑业龙头企业,牵扯面大,社会关注度高。
2020年3月、4月,公安机关将上述5起串通投标案件移送新泰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同时对企业开展深入调查,了解到6家企业常年承接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年创税均达1000万元以上,其中1家企业更是达到年创税1亿余元的成果,在繁荣地方经济、城乡建设、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算是经营较好、有声誉的企业。如作出起诉决定,6家企业三年内将无法参加任何招投标工程,并被列入银行贷款 黑名单,将对企业发展、劳动力就业和全市经济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后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对J公司等6家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
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在处理企业犯罪时着重考虑了以下几点:第一点、企业是否认罪认罚,只有企业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才是刑事合规考察启动的基础;第二点,如果涉案企业属于社会价值高,经济利益好、创收高的企业,能够通过合规考察自我纠正和预防犯罪,那往往会得到宽宥;第三点,企业是否在认罪认罚基础上,主动去弥补自身行为所带来的损失,积极补救;第四点,如果企业有意识的采取刑事合规的措施,就能够达到尽早恢复企业生产动能,避免破产的后果。
在近两年的案件中,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被企业广泛采用,也是企业合规改革的重要制度依托。机制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在涉税刑事风险化解上提供基本路径,也对未来各地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引领价值。检察机关在工作中也可以通过规范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组建、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实施程序,在处理涉案企业问题时,更加科学、合理的适用合规程序处理刑事案件。刑事合规以及第三方评价机制的适用有着一定的标准,并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企业都会纳入到刑事合规的范畴,也并不会都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而需要考察涉案企业的整体状况,研判企业价值,值得通过合规考察予以挽救。
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清J公司等6家企业被胁迫陪标的案件事实。案发时,6家企业均受到涉黑组织骨干成员李某某的要挟,处于张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范围内,被迫出借建筑资质参与陪标,且没有获得任何非法利益,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时,检察机关为了更好地查明真相,调查取证,实地到6家企业走访调查,掌握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复工复产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多次到住建部门座谈,了解到6家企业常年承接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年创税均达2000万元以上,其中1家企业年创税1亿余元,对社会贡献巨大。
2020年5月,泰安市两级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对J公司等6家企业及其负责人作不起诉处理。检察机关当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向住建部门提出对6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同时建议对近年来建筑行业的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摸排自查,净化建筑业招投标环境,从而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社会面”的目的。不仅如此,检察机关还向6家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企业围绕所涉罪名及相关领域开展合规建设,积极整改自身问题,服务社会,并对合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最后监察机关通过举办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公开回复会的方式,对合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从源头上避免再发生类似违法犯罪问题。
刑事合规在内涵、属性等重要方面显著区别于企业合规,刑事合规属于企业合规的发展形态和升级版本。国际范围内的刑事合规不但呈现出产生发展、全球拓展的显著态势,而且这一发展进程还伴随着合规制度体系及涉企刑事法律的创新性发展及规模性调适。
刑事合规不起诉就是指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涉嫌单位犯罪的企业,督促其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完成专项合规计划,若企业能在设置的合理考察期限内完成并符合合规承诺时,检察机关就会依法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制度。
基本案情
2013年以来,四川省新泰市J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等6家建筑企业,迫于张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影响力,被要挟参与该涉黑组织骨干成员王某某(新城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组织的串通投标。王某某暗箱操作统一制作标书、统一控制报价,导致新泰市涉及管道节能改造、道路维修、楼房建设等全市13个建设工程项目被新城建筑工程公司中标。由张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带出的5起串通投标案件,涉及该市1家民营企业、2家国有企业、3家集体企业,均为当地建筑业龙头企业,牵扯面大,社会关注度高。
2020年3月、4月,公安机关将上述5起串通投标案件移送新泰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同时对企业开展深入调查,了解到6家企业常年承接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年创税均达1000万元以上,其中1家企业更是达到年创税1亿余元的成果,在繁荣地方经济、城乡建设、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算是经营较好、有声誉的企业。如作出起诉决定,6家企业三年内将无法参加任何招投标工程,并被列入银行贷款 黑名单,将对企业发展、劳动力就业和全市经济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后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对J公司等6家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
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在处理企业犯罪时着重考虑了以下几点:第一点、企业是否认罪认罚,只有企业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才是刑事合规考察启动的基础;第二点,如果涉案企业属于社会价值高,经济利益好、创收高的企业,能够通过合规考察自我纠正和预防犯罪,那往往会得到宽宥;第三点,企业是否在认罪认罚基础上,主动去弥补自身行为所带来的损失,积极补救;第四点,如果企业有意识的采取刑事合规的措施,就能够达到尽早恢复企业生产动能,避免破产的后果。
在近两年的案件中,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被企业广泛采用,也是企业合规改革的重要制度依托。机制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在涉税刑事风险化解上提供基本路径,也对未来各地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引领价值。检察机关在工作中也可以通过规范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组建、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实施程序,在处理涉案企业问题时,更加科学、合理的适用合规程序处理刑事案件。刑事合规以及第三方评价机制的适用有着一定的标准,并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企业都会纳入到刑事合规的范畴,也并不会都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而需要考察涉案企业的整体状况,研判企业价值,值得通过合规考察予以挽救。
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清J公司等6家企业被胁迫陪标的案件事实。案发时,6家企业均受到涉黑组织骨干成员李某某的要挟,处于张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范围内,被迫出借建筑资质参与陪标,且没有获得任何非法利益,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时,检察机关为了更好地查明真相,调查取证,实地到6家企业走访调查,掌握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复工复产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多次到住建部门座谈,了解到6家企业常年承接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年创税均达2000万元以上,其中1家企业年创税1亿余元,对社会贡献巨大。
2020年5月,泰安市两级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对J公司等6家企业及其负责人作不起诉处理。检察机关当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向住建部门提出对6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同时建议对近年来建筑行业的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摸排自查,净化建筑业招投标环境,从而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社会面”的目的。不仅如此,检察机关还向6家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企业围绕所涉罪名及相关领域开展合规建设,积极整改自身问题,服务社会,并对合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最后监察机关通过举办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公开回复会的方式,对合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从源头上避免再发生类似违法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