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兽药不仅不能治疗、预防动物疫病,甚至可能会因为控制疫情不及时,导致疫病在动物间传播,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患疫病动物被人食用也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风险。如果发生此类案件,最重要的还是要保障养殖户的利益,之后也要做好引导,以案释法,通过说法、制作宣传手册、拍摄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向养殖户揭示假兽药的危害,普及分辨真假兽药的技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使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的,判处3年以上7年之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2倍之下罚金;使的生产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根据其对生产造成的损失的大小,分为三个处罚档次:对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罚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使的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明知周某某(另案处理)生产、销售鸭肝抗体等伪劣兽药,仍为周某某生产、销售提供帮助,累计帮助周某某生产、销售鸭肝抗体等伪劣兽药60.5天,累计获得报酬4800余元。期间,根据周某某账本记载,参与生产、销售数额34万余元。2019年10月22日为周某某提供自己名下的农业银行卡,帮助周某某收取货款。
处理结果: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明知周某某生产、销售假兽药,仍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在该共同犯罪中,其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周某某的账目记载证实,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在周某某处帮助周某某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的时间为60余天,期间周某某生产、销售的数额为34万余元。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在帮助周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过程中主观上只是为了赚取一定劳动报酬,主观恶性较小,参与时间较短,且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综合以上从轻及减轻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