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下,深圳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先行先试,具有多方面的示范意义。
一是有助于深圳加快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了深圳“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并要求深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中,将“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监管改革,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作为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九条也规定:“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可见,在“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中,市场主体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感知者、维护者和参与者,其依法合规经营,既是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也是城市法治水平全面提升的重要体现。在此背景下,深圳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有助于打造国际一流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落地见效。
二是有助于深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示范。《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角度,阐述了政府监管与市场发展的关系。一方面,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要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40 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深圳要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在这一背景下,以法治方式推进企业合规建设,不仅可以借助企业内部规制来节约政府外部监督成本,优化和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而且能够通过企业内部提前介入有效减少涉企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企业家才干。应当成为深圳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示范的重要着力点。
三是有助于深圳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党和国家一直都强调要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2019 年 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将“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作为民营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并提出民营企业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责任”“走出去要尊法守法、合规经营,塑造良好形象”。深圳作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地,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总量的 96%以上。深圳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促进深圳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摘自:刘猛《深圳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先行示范:意义、探索与展望》,载《中国司法》2021年第7期
一是有助于深圳加快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了深圳“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并要求深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中,将“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监管改革,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作为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九条也规定:“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可见,在“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中,市场主体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感知者、维护者和参与者,其依法合规经营,既是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也是城市法治水平全面提升的重要体现。在此背景下,深圳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有助于打造国际一流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落地见效。
二是有助于深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示范。《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角度,阐述了政府监管与市场发展的关系。一方面,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要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40 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深圳要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在这一背景下,以法治方式推进企业合规建设,不仅可以借助企业内部规制来节约政府外部监督成本,优化和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而且能够通过企业内部提前介入有效减少涉企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企业家才干。应当成为深圳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示范的重要着力点。
三是有助于深圳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党和国家一直都强调要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2019 年 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将“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作为民营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并提出民营企业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责任”“走出去要尊法守法、合规经营,塑造良好形象”。深圳作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地,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总量的 96%以上。深圳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促进深圳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摘自:刘猛《深圳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先行示范:意义、探索与展望》,载《中国司法》202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