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恐怖活动罪指以物质资助从事恐怖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或者为上述人员、 活动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加重处罚事由
犯资助恐怖活动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试试恐怖犯罪活动的个人数额巨大的,或者在其资助下,恐怖组织或者实施恐怖犯罪活动的个人数额巨大的,或者在其资助下,恐怖组织或者实施恐怖犯罪活动的个人实施严重的恐怖犯罪活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以金钱或者其他物质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