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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恒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深圳。目前全国范围内设有广州分所、深圳龙岗分所、深圳前海分所、济南分所、东莞分所、佛山分所、香港分所,同时昆明分所、西安分所、海口分所、长沙分所等近十家分所正在筹建中,致力于打造成为立足深圳湾区、布局全国、服务全球的一流专业强所。
联系方式:0755-8889-0066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电金融中心22层
1、高某利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200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十二年,经过有效辩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邱某斐诈骗案,涉案金额2.43亿。经过有效辩护,最终改变定性,判处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3、王某毅诈骗罪,涉案金额570万,经过有效辩护,最终改变定性,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4、朱某娟涉嫌虚开增值随专用发票罪,经过有效辩护,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5、车某霞涉嫌诈骗罪,经过有效辩护,在侦查阶段取保成功,最终撤案。
6、杨某娇非法经营案,经过有效辩护,在侦查阶段取保成功,最终撤案。
7、杨某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当事人家属委托我方为其二审辩护,最终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8、刘某华放火案,原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律师作为其发回重审阶段辩护律师,经过有效辩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9、于某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过有效辩护,有期徒刑六个月。
10、张某兵开设赌场案,经过有效辩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1、刘某非法买卖枪支罪,经过有效辩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2、蔡某贡盗窃案,经过有效辩护,最终缓刑。
13、龙某盗窃罪,经过有效辩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14、姚某鹏故意伤害案,经过有效辩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5、黄某煜寻衅滋事案,经过有效辩护,侦查阶段取保,最终检察机关不起诉。
16、姚某伟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经过有效辩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7、刘某峰涉嫌寻衅滋事案,经过有效辩护,侦查阶段取保,最终检察机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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